Deprecated: mb_convert_encoding(): Handling HTML entities via mbstring is deprecated; use htmlspecialchars, htmlentities, or mb_encode_numericentity/mb_decode_numericentity instead in D:\wwwroot\dp-test.com\app\helpers.php on line 195

2026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启动后,相关机构应如何准备?

摘要:八部门已部署2026年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。面向检测机构的自查、整改和资质持续符合性核对需在8月31日前完成;制造企业不因此自动新增统一认证义务。

一句话结论

不是所有机械制造、自动化设备或工业机器人企业都会因该通知新增检测或认证义务。通知的直接对象是检验检测机构;涉及委托检测、资质认定或重点领域业务的机构,应结合自身实际安排完成自查、整改与资料留存。

哪些产品或场景受影响

本次安排覆盖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抽查,不是按制造产品类别直接启动的统一产品合规行动。公告列出自然资源检验检测、生态环境监测及温室气体排放检验检测、机动车检验、水利水质监测、进出口商品检验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、食品检验等重点领域,并包含若干产品质量检验领域。

因此,工业企业可先确认自身是否同时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身份、是否运营相关受检业务,或是否正与上述领域的检测机构协作。仅因生产某类设备、零部件或机器人,不能据此推断企业必然被抽查、产品不合格或历史报告失效。

无品牌金属部件、量具和无文字资料夹位于工业计量工作台

时间节点

| 节点 | 已核验状态 | 应关注事项 |

| --- | --- | --- |

| 2026年8月13日 | 通知成文 | 以国市监检测发[2026]105号为准核对本地安排。 |

| 2026年8月20日 | 官方公告发布 | 关注监督抽查范围与自查要求。 |

| 2026年7月至10月 | 正在组织 | 全国范围开展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督抽查。 |

| 2026年8月31日前 | 明确的机构自查节点 | 检验检测机构完成自查和整改,相关材料按要求留存备查。 |

企业现在应做什么

  1. 对检验检测机构,按官方自查表和自身管理体系梳理数据、结果、人员、环境条件、仪器设备及资质持续符合性资料。
  2. 核对已出具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的真实性、客观性、准确性与完整性,并记录发现问题的整改闭环。
  3. 对涉及重点领域的业务,确认委托、样品、原始记录和报告归档是否能够按要求备查。
  4. 对制造企业,分别识别“生产经营资料”和“受托检验检测活动”,不把该通知直接等同于所有产品新增认证要求。
无品牌金属工装、样品夹具和无文字归档盒置于工业储物架

第三方与服务边界

该通知没有规定机械制造企业必须新增长期或统一的第三方认证、检测委托。它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持续符合性、数据质量和监管配合提出监督抽查与自查整改要求。若需要判断具体产品、委托检测或机构资质的适用要求,应结合实际业务、当地主管部门安排和已有资料逐项确认;提交产品资料后确认适用要求与服务范围。

常见问题

制造企业是否要在8月31日前完成新的产品认证?

不能直接这样理解。公告明确的8月31日前节点是检验检测机构完成自查和整改;制造企业是否存在其他产品合规义务,仍须依据其产品、目的市场和适用规则单独判断。

被列入重点领域是否代表产品或既有报告已经失效?

不是。重点领域和抽查数量用于组织本次监督抽查,公告并未据此认定特定产品不合格或既有报告失效。相关机构应做好资料与质量管理核对,并按实际通知配合。

官方依据与最后核验

-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《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》,国市监检测发[2026]105号,2026年8月20日发布。

- 官方链接:https://www.samr.gov.cn/zw/zfxxgk/fdzdgknr/rkjcs/art/2026/art_7dd67d8b59db4c79b973c7d7972d4a0a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