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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质检中心提质优化方案发布后,制造企业现在需要新增认证吗?

摘要: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国家质检中心提质优化三年行动方案,直接面向监管部门和国家质检中心,并非所有制造企业新增认证义务;企业可先核对项目资料与既有准入要求。

一句话结论

不需要因为这份行动方案而默认给所有机械、自动化设备或工业机器人新增认证、测试或取证。方案主要部署国家质检中心体系的布局、能力与治理;具体产品是否受既有法规、标准、合同或目的国规则影响,仍须逐案核对。

哪些产品或场景可能需要关注

方案的直接执行主体是市场监管部门和国家质检中心。对于正在开展研发验证、供应链质量核对、检验检测协同,或项目本身已有测试与市场准入要求的制造企业,可关注后续检测资源、数字化协同和技术能力建设的变化。

带有既有法规、客户规范或目的国准入要求的具体产品,仍应按其自身适用规则判断;仅凭本方案不能推定某一台设备、部件或机器人必须新增第三方评定。

无品牌金属执行部件、卡尺和空白技术资料置于工业工作台的准备场景

时间节点

| 节点 | 已核实状态 | 对企业的理解 |

| --- | --- | --- |

| 2026年8月18日 | 方案经市场监管总局第15次局务会议通过 | 是方案形成节点,不等同于所有产品新增义务。 |

| 2026年8月22日 | 通知成文 | 公开通知日期。 |

| 2026年8月26日 |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 | 可据此跟踪体系建设信息。 |

| 2026年8月至12月 | 排查评估与集中清理阶段 | 主要面向国家质检中心体系。 |

| 2027年 | 优化提质阶段 | 推进核心技术攻坚、数字化转型等任务。 |

| 2027年底前 | 方案提出基本实现国家质检中心与统一智慧监管平台深度对接 | 属于方案目标,企业仍按自身项目规则准备资料。 |

| 2028年 | 巩固提升与总结验收阶段 | 对行动方案成效进行总结评估。 |

企业现在可以做什么

  1. 梳理在研或在产产品的用途、销售地区、关键部件和现有测试资料。
  2. 将客户规范、适用标准、既有报告与变更记录建立对应关系,避免把政策环境信息当成单项产品义务。
  3. 对涉及复杂工况、关键部件或新技术路线的项目,预先核对样品、技术文件和可追溯记录是否完整。
  4. 关注与自身项目相关的主管部门、标准或客户后续正式文件;出现具体规则后再更新适用判断。
无品牌精密金属部件、扭矩工具和卡尺位于工业备料区的细节场景

第三方与服务边界

本行动方案没有建立面向所有制造企业的统一第三方服务强制要求。是否需要检测、认证、评定或其他第三方参与,应由具体产品、目的国、客户合同和现行规则决定。提交产品资料后确认适用要求与服务范围。

常见问题

这份行动方案是否要求所有工业设备重新检测?

不是。官方通知主要面向市场监管部门和国家质检中心的体系提质优化,未规定所有工业设备需因该方案重新检测;已有项目要求的,仍按原有适用规则核对。

企业要在2027年底前完成什么?

方案中“2027年底前”对应国家质检中心与统一智慧监管平台的对接目标,并非面向所有企业的统一认证截止期。企业应优先核对自己的产品法规、客户要求和项目节点。

官方依据与最后核验

- 市场监管总局: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〈国家质检中心提质优化三年行动方案(2026—2028年)〉的通知》,成文日期2026年8月22日,发布日期2026年8月26日。

- 官方原文:https://www.samr.gov.cn/zw/zfxxgk/fdzdgknr/rkjcs/art/2026/art_597cf492ec224868b106f113c59ff530.html

涉及具体产品的认证、测试或市场准入结论,应在项目资料齐备后,以对应的现行正式规则再作核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