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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PA复合木制品方案征求意见:机械与自动化企业现在需要调整吗?
摘要:CNAS正就EPA复合木制品认证机构认可方案修订征求意见。它不是对所有机械、自动化设备或机器人新增义务;涉及相关材料和目的国路径时,应先核对现行规则与产品资料。
一句话结论
不是所有机械制造、自动化设备或工业机器人产品都会因这则公告新增认证、检测、许可或通关义务。CNAS于2026年9月23日发布的是CNAS-SC26:202X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征集通知;只有产品涉及EPA复合木制品相关材料、美国市场路径或既有认证机构认可安排时,才需要结合现行适用规则逐案核对。
哪些产品或场景需要先核对
公告所述文件围绕EPA复合木制品认证机构认可方案,提及认证活动外部资源使用、远程检查、测试执行与豁免判定等内容。对设备制造企业而言,以下情形可优先做资料核对:
- 出口美国的产品或随附组件中,是否实际含有可能落入复合木制品规则范围的板材、柜体、包装外的固定木质部件等材料;仅凭“机械设备”名称不能判断。
- 企业是否正通过与EPA复合木制品相关的既有认证机构路径开展业务;若没有该路径,本公告本身不等同于新增认证要求。
- 已有合同、技术资料或供应链文件中,是否引用CNAS-SC26:2020或相关认证机构流程;是否需要更新,应等待新文件正式发布后再结合正式文本确认。

时间节点:征求意见不等于已经生效
| 节点 | 已核实状态 | 企业应如何理解 |
| --- | --- | --- |
| 2026年9月23日15:44 | CNAS网页发布公开征求意见通知 | 可了解修订方向,不把征求意见稿当作已生效要求。 |
| 2026年10月8日前 | CNAS接受意见反馈 | 相关机构或人员可按公告所列方式反馈意见。 |
| 新文件发布后 | 公告说明旧版文件将失效,且不设置过渡期 | 公告未说明新文件已发布;应以届时正式文本和适用条件为准。 |
企业现在可以做什么
- 核对面向美国市场的产品清单、材料清单和用途说明,区分设备本体、复合木制品材料与普通运输包装。
- 整理现有供应商声明、材料规格、测试或认证路径文件,标记是否出现EPA复合木制品或CNAS-SC26:2020引用。
- 对正在使用认证机构外部资源、远程检查或测试豁免安排的项目,保留现行流程和依据,待正式文件发布后进行差异比对。
- 将2026年10月8日反馈节点纳入内部跟踪;如需反馈,仅围绕公告附件的征求意见稿和对照材料提出具体意见。

第三方与服务边界
这则征求意见通知没有确认每家企业必须委托第三方,也不能据此推定任何机构可以直接给出认证或通关结果。产品是否适用、是否存在既有认证路径,应由目的国、产品材料、用途和正式生效文本共同决定。提交产品资料后确认适用要求与服务范围。
常见问题
这是否意味着工业机器人出口美国都要新增认证?
不是。公告是EPA复合木制品认证机构认可方案的征求意见,未将全部工业机器人、自动化设备或机械产品列为新增对象。涉及相关木质材料或既有路径时,才应按产品资料和正式规则核对。
新版文件什么时候必须执行?
目前公告公开征集的是CNAS-SC26:202X意见稿,官方页面未说明新文件已经发布或生效。公告仅说明新文件发布后旧版将失效且不设过渡期,因此应持续关注正式文本,而非按征求意见稿直接调整合规结论。
官方依据与最后核验
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:《关于CNAS-SC26〈EPA 复合木制品认证机构认可方案〉文件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》,网页发布时间2026年9月23日15:44。最终产品适用范围、认证路径和时间安排以CNAS后续正式发布文件及相关现行规则为准。